实施乡村振兴战略,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。近日,《湖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(2018—2022年)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发布。这也是湖南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个五年规划。
《规划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 “三农”工作的重要指示为根本遵循,依据国家《乡村振兴战略规划(2018—2022年)》、省委一号文件,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编制。《规划》已由省委、省政府印发,省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布。
《规划》共9篇30章70节197条,设置17个任务专栏1图,部署67项重大工程、计划和行动,是湖南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个五年规划。《规划》紧密结合湖南省实际,有自己的显著的特色和独特的“湘味”, 特点可以用“12345”来概括:
1、一个总体目标
《规划》旨在科学谋划新时代乡村振兴的湖南篇章,建设湖湘美丽富饶乡村。《规划》按照分三个阶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,明确了2020年、2022年目标任务,又对2035年和2050年分两个阶段做出远景展望。此外,为推动近期目标落实,《规划》结合湖南实际,明确了5类22项重要指标作为具体目标任务,其中产业兴旺类指标5项,生态宜居类指标4项,乡风文明类指标4项,治理有效类指标5项,生活富裕类指标4项。
2、双轮驱动
《规划》坚持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双轮驱动,结合湖南“一核两带三组团”为主体的城镇化战略格局、“一圈三区”为主体的农业战略格局、“一湖三山四水”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,提出优化乡村发展布局,统筹城乡发展空间,加快形成城乡融合、布局科学、协调发展的空间新格局的发展思路。推进基础设施提挡升级和共建共享、互联互通。将大力发展县域经济、培育各类特色小镇、保障进城农村人口权益写入规划中,着力破除阻碍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的各种障碍和体制机制弊端,形成工农互促、城乡互补、全面融合、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。
3、三大区域,梯次推进乡村振兴
《规划》结合湖南省各县市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实际,根据发展现状、区位条件和资源禀赋,将湖南130个县市区(场)划分成引领区、重点区、攻坚区三类,因地制宜设计振兴路径。引领区包括长沙县等31个县市区,主要为城镇化率相对较高或者农村居民生活相对富裕的县市区,原则上一个市州至少安排一个。引领区的乡村,到2022年要率先或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。重点区指引领区以外的非贫困县市区和2016、2017年已脱贫摘帽的14个县市区,共62个。重点区的乡村,到2030年要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。攻坚区包括纳入国家连片特困地区、国家和省扶贫开发、比照享受省级扶贫政策待遇,尚未脱贫摘帽的县市区,共37个。攻坚区的乡村,到2035年要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。
4、四种类型,分类推进乡村振兴
将湖南24000多个村庄分为城郊融合、特色保护、搬迁撤并、集聚提升四大类型,分类推进乡村振兴。城郊融合型主要包括地处城市郊区和城乡结合部的村落,重点是要加快改造提升步伐,探索建设现代化的新兴社区;特色保护型主要包括历史文化特色明显、自然资源丰富的村落,重点是要注重保持自然风貌,保护历史文化资源和建筑风格,传承民风民俗;搬迁撤并型主要包括地处偏远、生态环境脆弱、不宜生产生活、空心化严重的村落,重点是要在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,稳妥有序推进搬迁撤并,依托小城镇、产业园区、旅游景区、乡村旅游区等适宜区域进行安置,村落原址因地制宜还耕还林;集聚提升型主要指上述三类之外的传统农耕、工贸等村落,是乡村振兴的重点。农耕类村落,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,实行适度规模经营,提高农业供给质量,加大人居环境综合整治,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。以工贸为主的村落,促进产业提质升级,兴办环境友好型企业,积极培育家庭工场、手工作坊、乡村车间,就地吸纳农业人口。
5、贯彻落实乡村振兴五大要求
在谋篇布局、指标设置、战略任务、政策举措等各方面充分体现“产业兴旺、生态宜居、乡风文明、治理有效、生活富裕”五个全面总要求,围绕推动乡村产业、人才、文化、生态和组织振兴,对发展壮大乡村产业、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、繁荣发展乡村文化、健全现代乡村治理体系、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等作了明确安排。把农村经济、政治、文化、社会、生态和党的建设作为一个有机整体,统筹谋划、协调推进,促进农业全面升级、农村全面进步、农民全面发展。
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,《规划》还体现了抓重点与补短板相结合。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点,规划特别对以智慧农业为引领,以农业“百千万”工程为抓手,全力推进“六个强农”开创产业兴旺新局面进行了安排部署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湖南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,《规划》提出以农村垃圾、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,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,加大乡村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。将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,强调推动脱贫攻坚要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、相互促进。